推动橡胶助剂绿色化25个政策法规

2025-03-25

在橡胶助剂发展史上,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人们就开始意识到橡胶助剂的绿色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外开始陆续有立法、政策出台来规范引导。进入21世纪,环保健康、绿色低碳的理念已深入传遍全球各个国家,我国近年来也是频出政策引导支持,橡胶助剂绿色化、橡胶助剂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将会成为未来的重要方向。

一、中国
2001年在科技部召开的关于全国清洁生产成果的推行大会上,中橡协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提出“大力推进我国橡胶工业的清洁生产”的意见。特别强调了尽快淘汰已证明了产生亚硝胺物质可能产品的生产和使用,重点是降低大量用于轮胎的会产生亚硝胺风险的仲胺类促进剂NOBS 的使用比例,强调清洁生产工艺和三废排放。2010年工信部印发了《轮胎产业政策》。第十四条规定“开发可回收再利用的橡胶、环保型助剂等原材料”;第十九条规定“鼓励发展环保型橡胶助剂和专用炭黑、白炭黑等原料”。2011—2015201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等联合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其中“四、新材料”之“57、子午线轮胎生产技术和关键原材料”一项,将“低耗、低排、绿色、高性能橡胶助剂”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2011年11月,科技部印发《“十二五”生物技术发展规划》,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其中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产业绿色低碳发展”。2016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明确将“新型环保型橡胶助剂;加工型助剂新品种;新型高效及复合橡塑助剂新产品”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12月26日,《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出台,为各类工业的绿色化转型和替代品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明确鼓励和推广对有毒有害橡胶助剂产品替代(其中有8款橡胶助剂产品,包括ZBEC、TBzTD、DTDC、DBD、ZBOP70、TB710等),有助于行业进一步发展升级。2018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文中涉及的橡胶助剂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促进剂有第770~773条目中M、CZ、DZ、NOBS;防老剂有第339条N-苯基-β-萘胺(防老剂D),第774~776条目中包含防老剂4020、4010NA、TMQ、224。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多效、节能、节水、环保型表面活性剂、助剂和洗涤剂的开发与生产,列入鼓励类,将塑解剂五氯硫酚、促进剂TMTD生产装置列入限制类,淘汰现有促进剂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202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决定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其中涉及“橡胶与塑料复合增塑剂,TMQ、其他橡胶防老剂、其他橡胶或塑料用抗氧剂及其他复合稳定剂。2021年《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列入了9个常见的橡胶助剂产品,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比较,新增加两个:不溶性硫黄(连续法、间歇溶剂法除外)、促进剂NS。2022年工信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滚动开展绿色工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园区认定,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制造体系。”2023年8月份,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了《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鼓励地方结合区域资源、技术、产业优势,打造化工新材料、非粮生物基材料等细分领域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2月,国务院印发《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目录在产业分类名称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制造”中“短工艺流程助剂”“环保型助剂”为新列入内容,另外在产业分类名称生物基材料制造”中“生物基材料助剂”继续列入。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将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非粮生物基材料列入鼓励类中,将塑解剂五氯硫酚、促进剂TMTD生产装置列入限制类中,淘汰类有促进剂NOBS和橡胶防老剂D生产装置。7月,国家9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本方案旨在引导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细读内容,鼓励发展特种、高端、生物基、绿色橡胶助剂。

二、欧洲
1982年,德国德国立法规定,对12种含有亚硝胺类物质的暴露浓度作出限制规定(根据TRGS552),在橡胶加工过程中包括储备区中亚硝胺含量不得超过2.5μg/,其中5种来自广泛使用的促进剂和硫化剂中的仲胺类物质。而且重点指出促进剂NOBS(N-氧联二亚乙基-2-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亚硝胺。1997年对国外轮胎的剖析已检测不到该类物质的痕迹量,但当时没有引起重视。2006年,欧盟欧盟发布《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条例》(REACH),是全球最严格的化学品管理法规之一,要求所有在欧盟市场流通的化学品(包括橡胶助剂)必须完成注册、评估和授权程序。2014年,欧盟发布《工业生物技术工业路线图》,提出生物制造技术的主要研究与发展方向,并提出在2030年将生物基产品或可再生原料替代份额增加到25%的发展目标。2021年,欧盟发布《工业生物技术远景规划》,规划提出:力争于2025年实现以生物能源替代20%的化石能源,化工原料替代率达到6%~12%,精细化学品的替代率不低于30%。到2030年,使用可再生原料的比例将占到化学生产原料总量的30%,高附加值化学品和聚合物的50%,大宗化学品的10%,以及运输能源的25%。2024年,欧盟7月,欧盟《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简称ESPR)正式生效。该法规由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3月提出,是《欧洲绿色协议》(EU Green Deal)的一部分。它将取代现行的欧盟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为更多的产品类别引入更广泛的生态设计要求,可以改善可持续产品在欧盟内部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增强提供可持续产品的企业的全球竞争力。ESPR适用于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使用的任何实物商品,包括欧盟进口商品ESPR给出了可持续产品特征:如使用更少的能源、使用寿命更长、易于维修、零件可以很容易地拆卸并投入使用、含有较少的有害物质及含有更多的可回收成分等;同时推出数字产品护照(DPP),DPP是产品、组件和材料的数字身份证,它将存储相关信息,以支持产品的可持续性、促进其循环性并加强法律合规性;解决销毁未售出消费品的规则和为欧盟当局制定强制性的绿色公共采购标准等。

三、美国/国际公约与标准/日本等
1.美国1976年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简称TSCA),美国国会1976年颁布,1977年生效,于2024年进行了修订,由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实施。优先评估清单:将橡胶助剂中可能释放亚硝胺、多环芳烃等物质纳入优先评估范围,限制其生产和进口。企业责任延伸:要求制造商提供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确保下游应用环节的环保合规性。1989年
美国劳工部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公告,在橡胶助剂中会产生亚硝胺的物质,并公布了相关的产品名单。2023年
发布了《美国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的明确目标》报告,重新明确了发展目标和优先事项,旨在推进美国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的发展。具体目标包括:在20年内,以生物基替代品取代90%以上的塑料和其他商业聚合物,通过生物制造方式满足至少30%的化学品需求,并收集和处理12亿吨可转化的专用植物和废物衍生原料,将6000万吨二氧化碳转化为燃料和化学品。

2.国际公约与行业标准

国际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将部分含卤素、重金属的橡胶助剂(如五氯硫酚)列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限制名单,推动全球淘汰。

行业标准-汽车行业标准: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要求配套橡胶制品符合ELV(End-of-Life Vehicle)指令,限制助剂中铅、镉等重金属含量。

3.日本《化学物质审查与生产管理法》对橡胶助剂的环保性提出要求:新化学物质申报:新开发的橡胶助剂需通过生态毒性和持久性评估,避免环境累积风险。现有物质监控:定期更新禁用物质清单,例如限制TMTD等传统促进剂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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